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愛膳餐券計畫(113學年度第2學期)
一、願景工程: 照顧經濟弱勢或家庭突遭變故在校學生,使其順利就學。在校求學期間,能免於生活困難之壓力或過度因打工而影響課業與學習時間,特訂定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愛膳餐券計畫,提供愛膳餐券,以幫助淡江學子安心就學。
二、主辦單位:社團法人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
三、協辦單位:社團法人中華商管協會
四、執行單位:社團法人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急難救助委員會
五、贊助來源:(1) 校友捐款。(2) 本校師長捐款。(3)系所及地區型校友會捐款。
(4)其他個人、企業或團體捐助。
六、贊助(發放)對象:淡江大學淡水校區在校學生(大學部、進學班和研究生),經由系主任或導師出具家庭經濟遭遇困境、經濟弱勢證明或需要協助之個案,並備齊應繳交之申請文件。
七、餐券提供期間:每學期提供開學日至第18周結束在學期間餐券。
八、餐券補助金額:提供每日中餐及晚餐餐券,每餐補助$70元整。
九、申請日期:即日起~114/1/24(一)。
十、使用地點:詳見本會網站【淡江愛膳】專區中「愛心店家一覽」
十一、申請方式:本學期採取全面線上申請,請用電子檔上傳至「淡江愛膳」專區。
十二、申請文件:
(一) 首次申請(請至本會網站左側點選【淡江愛膳】專區,註冊成為準會員後,可進行線上填表)
1.申請書乙份:線上填表後可產出申請書。
2.五百字自傳。(詳述申請原因)
3.在學各學期正式成績單:需有操行成績、學業成績總平均。可利用校務行政系統網站列印,首次申請成績僅作參考,不列入評審標準,但操行成績須80分以上。大一首次申請同學可免附成績證明
4.全戶收入證明
(1)具備中華民國國籍:向國稅局申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。
(2)境外生:必備下列三項經濟佐證文件
A. 班導或系主任訪談推薦信,【下載推薦信】。
B. 提供正式之海外財力證明或清寒證明(就讀高中、國外校友會、國外
政府機構、駐外單位等當年度開立之清寒證明或其他有利於證明清寒
之文件)。
C. 淡江大學境外生輔導組清寒證明。
5.家庭經濟狀況說明書:請自行至本會網站【下載說明書】。
6.輔助文件: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佐證證明。
7.此次申請採線上電子檔申請,申請免繳紙本及但首次申請需請系主任或導師簽章
(首次通過者請將正本於愛膳說明會時繳交查核)。
(二) 續領申請(曾經通過審核者適用)
1.續領資格:
(1)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且每科60分以上、操行成績須80分以上
或
(2)學期成績較上學期持續進步、操行成績須80分以上。
2.應備文件:在學各學期正式成績單(含112學年第2學期與113學年度第1學期,成績單需有操行成績、
學業成績總平均。可利用校務行政系統網站 列印)
十三、文件掃描:將所有文件依照申請書上所列之順序掃描後,以線上填表後所產出的申請書為首頁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申請頁面(檔案5MB以內)。
十四、文件上傳:【淡江愛膳】→【愛膳申請記錄】→【檢視】→【上傳文件】
十五、餐券領取:2/17(一)晚上19:00,地點另行通知,未出席者視同放棄。
十六、餐券回收:請最晚於學期結束後一日(114/6/23)將存根及未使用餐券放入本會提供的信封袋中,直接送至商管大樓統計系辦公室 B1102室,楊文老師收。
十七、作業時程:
(一)申請公告:即日起~114/1/24(五)。
(二)申請期間:即日起~114/1/24(五)截止。
(三)收件截止:114/1/24(五) 23:59 截止繳交文件。
(四)錄取公告:114/2/10(一)前。由於適逢年假,若提前審查完畢,會提前公告錄取名單。錄取同學會以
E-mail或簡訊通知,請同學務必注意E-mail訊息或簡訊。
(五)淡江愛膳餐券計畫說明會:開學當日114/2/17(一)晚上19:00 (地點另行通知)。
(六)餐券領取:114/2/17(一)當日領取當學期所有餐券,未參與者視同放棄。
十八、注意事項:
(一)餐券為每月一本,請自行妥善保管,如發生遺失或遭受嚴重毀損,恕不補發。
(二)未盡時宜請自行參閱本會網站【淡江愛膳】專區。
十九、學生配合事項::
(一)需出席每學期開學日當日晚上7:00淡江愛膳餐券說明會,缺席者取消資格。
(二)參與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活動志工服務,藉此增進服務精神及了解校友會組織,如下:
1.會員大會工作人員(每年3月上旬)
2.獎助學金頒贈典禮(每年12月初)
聯絡人:林姃錞 學姊
聯絡人手機:0963-393-826
E-mail:[email protected]
台北市校友會官方LINE : https://lin.ee/Tdtrsl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