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-同心獎學金(限大一新生)
以下公告節錄自「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」辦法,所有規定條文以該辦法為準。
一、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(以下簡稱本會)為獎勵母校學生,特訂定「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助學金」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二、贊助名額: 依本會募集贊助者所贊助名額而定。
三、申請資格:就讀淡江大學大學部學生為限。(限大一生))
四、獎學金類別:
(一) 同心獎助學金:一次申請,四年發放8次。
(每學期新台幣10,000元/1名(只需申請一次,即可領取四年共8次) (限大一生))
1. 條件:以大一新生申請為原則,評比申請人高中三年學業成績、課外活動、特殊表現及大學四年計畫說明,以自我規劃明確者佳。
(1) 備齊公布之申請資料。
(2) 書面審查及面談審查。
通過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後,將另行通知(10 /15(四)前E-mail及簡訊)進行第二階段面談審查。
時間:109年10月17日(週六)下午13:00~19:00
面談地點:淡江大學台北校園5樓 校友聯誼會館(506室)
(3) 依成績、人生規畫、面談表現綜合評比,分院或分系或依贊助者要求。
2. 金額:每學期新台幣10,000元以上。
3. 受獎人:
(1) 須親自領獎並致上感謝函。
(2) 每學期與贊助者面談報告學習狀況。
(3) 成為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志工團當然成員。
配合志工團運作出席、參與籌備活動及服務。(依志工團運作辦法管理)
(4) 每學期續領資格審查:通過審查,即可續領該學期獎學金(未達要求則喪失續領資格)
<審查標準>
(一)成績要求
總平均成績較上學期進步 或 學期總平均75分以上 或 依贊助人特別要求
(二)志工服務要求:達一般志工應出席活動及服務要求
五、申請手續:
(一)109年8月26日起至10月5日止,申請人應至本會網站『獎學金申請專區』填具、列印申請書連同應繳證件,
(1)10/5前,可繳交至所屬的系辦公室即可,再由系辦彙整後統一收發送交予 台北校園『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』。
(2)若錯過10/5繳交系辦時間,自理以郵寄或送達方式,必須於10/7前將文件 送達『台北校園 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』 (地址:106台北市大安區金華街199巷5號5樓)
(3)將申請文件依序掃描(含申請書)後,於10/5前將單一PDF檔上傳於申請獎學金之頁面。
<郵寄注意事項>
A.收件人:『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 收』
B.另於信封上 加註: 申請台北市淡江大學校友會獎學金
<文件掃描注意事項>
A.請先於申請獎學金頁面中填好申請資料後印出申請單,完成導師與主任簽名及推薦欄位之填寫後,依序掃描所有文件(含申請書),再回到獎學金申請頁面上傳檔案(限5MB內之單一PDF檔)。
B.若未上傳電子檔僅寄紙本資料,視同未完成申請獎學金程序。
PS.申請截止時間授權獎助學金委員會視當年度之狀況調整。
(二)逾期不予受理。
(三)獲獎同學名單及頒獎地點,於完成審查作業後,
公布於本會網站 http://www.taipeitku.org.tw
及公布於淡江大學校友服務暨資源發展處 http://www.fl.tku.edu.tw
六、應繳證件:
(一) 申請書乙份。(完成線上填表後即可列印)
(二) 500字以上之自傳。
(三) 新學期在學證明。(備其中一項即可)
1.學生證正反面影本
或2.教務處申請之在學證明書
或3.本會提供之在學證明書 (在學證明書下載)
(填妥後經系辦蓋章及系主任簽章)
第二下載點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ulZRpJb5DdN9NM-rCNG1QPRnW0rfcxHF?usp=sharing
***申請「同心獎助學金」須加附
1. 必備文件
(1) 高中三年成績單影本。
(2)大學學測成績單影本
(3) 全戶收入證明(向國稅局申請「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」)
<如何申請>
1.任一國稅局窗口臨櫃辦理(淡水老街有國稅局窗口)
2.請備本人身份證正本及印章及全戶成員(父母及18歲以上兄弟姐妹)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。
(4) 家庭經濟狀況說明書。(表格下載)
第二下載點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ulZRpJb5DdN9NM-rCNG1QPRnW0rfcxHF?usp=sharing
(5) 獎學金運用計畫。
(6) 參加社團或課外活動紀錄。
2. 輔助文件
(1) 其他足以證明表現優異之佐證資料。